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

台灣蘋果迷無奈?保固,維修 比別國差

台灣蘋果迷無奈?保固,維修 比別國差
美國蘋果公司差別待遇的行銷策略曾引起大陸官方媒體強烈批判,蘋果公司執行長庫克還為此道歉並修改服務規定。同樣被戲稱為「次等公民」的台灣則不在改善範圍當中,從購買時的鑑賞期、延長保固、維修、收購舊機等服務皆不如人,有一部份原因是台灣沒有蘋果直營店,然而,許多線上服務也未提供台灣消費者。在國外購買蘋果iPhone可享有14天鑑賞期,台灣由實體店面銷售則是依照消保法規定7天,透過蘋果官方網站下訂購買才享有14天。曾因差別待遇引起官方媒體批判的大陸,現在也有15天鑑賞期。然而,台灣在購買蘋果產品時,通常必須在通路簽下「同意書形式的切結書」,除非現場發現瑕疵才能換貨,只要一離開門市,即使發現有問題也不能無償退換貨,等同事先約定放棄權利。在保固期內,由於蘋果未在台灣設置直營維修中心,維修業務由台灣電信業者承接,可維修電池、震動器、揚聲器模塊、聽筒模塊、主畫面按鈕等5個項目,若受限於技術無法維修則轉送新加坡,然而,據了解,即使在保固期內遇到狀況,能夠更換新機的情況仍極為有限,通常是以中古「良品」替換。至於大陸,只要在保固期內,機器零件一定換新。蘋果提供iPhone保固只有1年,而以國內電信資費而言,消費者多半選擇綁約2年,卻無法透過AppleCare自費延長保固,因為AppleCare未提供台灣服務。曾有民眾致電香港蘋果直營店刷卡購買延長保固,因台灣業者以產品序號查詢保固期限,成功「偷渡」海外購買的延長保固,後因業者察覺,改以產品購買日期判定是否於保固期內,並宣稱海外購買保固無效。另一項台灣蘋果迷與他國的差別待遇,是蘋果提供的Reuse and Recycle program。同樣是因為台灣無蘋果直營店,無法將「前一代」產品讓蘋果收購。以iphone 4s為例,蘋果分別以美金345、330、285給予消費者Gift Card額度,用以購買其他蘋果產品,這對iPhone 5換機潮當中的消費者而言著實不公,多數iphone 4s只能流於二手市場、或放進抽屜。事實上,電信業者對蘋果公司的做法無奈多過抱怨,對於公平會調查是否限制電信業者銷售價格與行銷計畫,以「契約是否明文規定定價」判斷,層級達總經理室的電信高層直言,「連我也沒看過合約。」業者擔憂的是,公平會究竟是針對蘋果公司還是電信業者開罰?畢竟處罰國內業者遠比制裁蘋果公司容易的多。
【2013/06/11 聯合晚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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