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ITC裁決:iPhone 4、改款iPad 2禁銷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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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(ITC)認定蘋果侵犯三星電子的一項專利後,4 日發布禁令,限制iPhone 4與一改款的iPad 2進口。由於相關裝置是在中國大陸組裝,該項禁令將使蘋果無法在美國市場銷售這些產品。ITC的這項最終裁決具有準司法效力,但仍可向美國上訴法院提出上訴,或由總統下令推翻。歐巴馬總統可以在60天內廢止該項禁令,歐巴馬反對依據該訴訟涉及的專利類別來下達進口禁令,白宮4日已建議國會限制ITC針對這類訟案發布進口禁令的權限。蘋果對ITC的裁決表示「失望」,並決定提請上訴。三星則發表聲明說:「ITC的最終裁決確認蘋果任意使用三星科技創新的過往歷史,我們會繼續幾十年來在行動科技領域的研發,不斷提供美國消費者創新的產品。」不過,三星電子的這場勝利基本上仍是象徵意義居多,因為禁令涵蓋的機款已不是美國市場主打的熱門產品。iPhone 4於2010年推出,是目前蘋果依舊在銷售的最舊機款,ITC的禁令只涵蓋AT&T出售的機款。蘋果可能在推出今年的新款iPhone後,幾個月內就會讓這款產品下架。iPad 2於2011年推出,ITC的禁令也只適用於配備AT&T網絡數據機的機型,另外涵蓋的幾款更舊型產品如iPhone 3、iPhone 3GS、iPad 3G或iPad 2 3G等,蘋果都已不再出售。蘋果與三星正為智慧手機專利問題,在世界各地纏訟多年。去年8月美國聯邦法院曾在一項專利官司中,裁決三星必須支付逾10億美元的侵犯專利罰金給蘋果,另一法官後來將罰金降為5.98億美元。
【2013/06/05 聯合晚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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